试析罗马共和社会道德观的形成
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用于规范社会行为、进行荣辱评价、分辨善恶的准则,它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基础的变化而不断演变。罗马在共和初期即已初步形成较为稳定的公共道德标准,其精髓是节俭、自律、勇敢和忠诚。也正因道德力量的强大支撑,罗马才由一个局促于台伯河边的墓尔小邦迅速发展成为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
罗马共和国普遍认可的社会美德是勇敢、荣誉、克制、节俭、对神和祖先的虔敬及对国家和家庭的义务感。它是罗马人自强不息、不断进取的精神支柱和强大动力。
安贫节俭、勤劳质朴是共和社会道德的基本内涵。提倡公民不脱离生产劳动,过俭朴而自给自足的生活。传说中的辛辛纳图斯(Cincinnatus)是罗马推崇想公民形象,他身为独裁官却依旧在田地里干活。这种以勤劳、节俭为荣的风气一直持续到共和末期的加图时代。监察官加图为澄清风俗、弘扬传统道德,曾率先垂范,居住简陋房屋,“和他的奴隶、日工一道干活流汗”赢得了社会对他的普遍尊敬。李维非常推崇罗马安贫节俭的社会风俗,认为“从来没有任何国家……如此高度而持续地尊敬安贫和节俭”。论文代发表
珍惜荣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是罗马公共道德的具体体现。身为公职者以公共利益服务为荣,身居要职者注重发挥才能和维护自己的威望,不会因贪鄙而站污自己的荣誉。皮洛士以高官厚禄引诱罗马谈判代表非布利西阿时遭到拒绝。希腊史家波利比乌曾感叹道在罗马人中找一个犯侵吞公共财物这类错误的人相当困难。对此撒路斯提乌斯也赞美罗马人:“几乎不知贪欲为何物,在他们中间普遍存在的公正和善良,与其说是建立在法律之上,还不如说乃是出于本性。罗马军队纪律严明,公民遵纪守法,指挥官曼利乌斯处死虽战胜敌人但违背其命令的儿子的事件成为罗马军队纪律严明的范例。《十二铜表法》及以后一系列法律的颁布,表明罗马人深谙法律的意义,他们热爱并极力维护法律尊严,“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对控诉进行申辩就先将他定罪处死,这不是罗马人的惯例”。
忠于国家、勇于牺牲、尊重权威是罗马道德的核心。在罗马人心目中,国家至高无上,祖先家园神圣不可侵犯。在频繁的战争中,为保卫罗马不受侮辱,他们甘愿牺牲一切。豪拉提乌斯三兄弟的交战,考虑的不是自己的危险,而是“国家的统治和被奴役,国家的命运随后将是他们自己缔造的这种命运”尤其在汉尼拔战争中,罗马全境饱受蹂确,大批公民丧生,但罗马人从未丧失继续战斗的勇气并最终战胜了汉尼拔。罗马人敬畏权威、尊重传统,体现在对元老院元老的敬重上,正因有此基础,共和初期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虽然激烈,但并未因此导致罗马集团崩溃,反而达到了空前团结与和谐。
罗马诞生于强敌如林的恶劣环境中,为了集团延续不得不凝聚力量,最有效的办法是用宗教维护家长法权,并由此培育了罗马人的基本道德观,奠定了传统道德的基础。
罗马人的宗教崇拜分为公共和家庭两个层次。公共宗教具有注重实用的特点,敬神目的是为了生前做事的成功。罗马人认为,罗马城是经神灵指引而建立的,自然会受到神的庇佑。神城一体,不可分离,这是他们“未来繁荣富强的神圣保证”。故神灵崇拜成为爱国主义源泉。罗马人认为外邦的神也会护佑罗马,神数量越多,罗马也就越稳固,同时也消灭了敌人复兴的机会。因此,他们“从韦伊得到了朱诺,从普雷涅斯特(Praeneste)得到了朱庇特,从法莱伊( Falerii)得到了米涅瓦,从拉努维乌姆得到了另一个朱诺,从萨姆尼人那里得到了维纳斯罗马人对守护神极其热爱,用生命来保护它不受损害。这是一种信仰和信心,神灵栖息于罗马并庇佑它,罗马与神灵联合会超越一切。人们的精神和肉体同受其控制,必须相信并服从神灵。在此理念下,人的身体和私生活同处罗马控制之下,它当然不允许任何人对其利益漠不关心,而民众也由对保护神的虔敬内化为对罗马管理者的尊重和对国家的绝对服从。故罗马的宗教不是为个人荣华富贵,而是为保卫罗马免遭侵犯、增其威力和使之繁荣服务的,在目的性上富于政治色彩。罗马家庭宗教活动由家长负责,家家设有祭坛,祭坛常年圣火不熄。圣火代表祖先和户神,圣火永续,则祖先有后人祭祀,其灵魂就有寄托之地;圣火熄灭则家人必遭不幸,故圣火是家中的神佑。圣火信仰,是无可置疑的权威,是家庭中固定秩序、维持纪律的保证。在家庭宗教活动中,父亲点燃圣火并负责保护它,家庭和祭祀通过父亲而永存不灭。“根据那些古老的原则,圣火是不可分的……以古代法律的严格而论,儿子必须围绕在父亲的炉火前,即服从于父亲的权威……甚至婚后,已为人父了也仍处于父亲的权威之下。家内宗教使家庭成为一个小社会,有其首领和政府。父亲不仅是强壮的男人、一个可使别人服从的保护者,还是祭司、祖先的继续者、后代子孙的根及祭祀秘仪祷文的寄存者,他代表着权力、威严和尊贵地位,家庭成员对他的尊敬就如同对大祭司、对君主一样。家庭宗教使罗马人给家宅带上宗教神圣含义,对祖先神灵崇拜使父亲把对家庭的责任提高到神圣委托的地步,于是宗教情感与公民的义务感恰当融合。由于家庭宗教活动直接且责无旁贷,罗马人习惯于以认真执著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宗教信念。通过家庭宗教来保证家长权利,使家庭在公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得以长存,充分发挥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核心作用。这种家长法权使罗马人找到了加强公民组织纪律性的绝好途径。对家长的尊重,意味着对祖先、传统、法制和秩序的尊重,由此引导出罗马人虔敬祖先、维护传统和遵纪守法的风气和习俗,并在罗马的各种活动中发挥巨大精神作用。 论文代发表
家庭教育在罗马道德观形成过程中举足轻重,它包揽了对青少年的全程教育任务。教育重点不在文化学习而在于品德培养,家长法权的威严和公民社会实践,是引导青少年发展为有用之才的基本手段。品德的初期含义是指男子汉气质,英勇为品德之首,这符合罗马初期急需军事人才的实际。但仅具英勇还难以全面承担齐家治国重任,何况勇武作为品德内蕴也太过于简单。因此罗马人在长期探索中总结出品德教育要培养的三大品格,即严肃、虔敬和质朴,这三者加上勇武,就是罗马统治集团理想的军政兼通的全才。罗马人的严肃指端庄稳重,处事审慎周到,力戒浮夸虚荣;虔敬即敬’神守法、尊重传统、模范执行纪律,胜不骄败不馁;简朴则在简单朴素之余还要清静坦荡,表里如一,讲求实效,脚踏实地。这就是罗马人设定的理想道德目标。
法律和社会监督有效维持并深化着传统社会道德。《十二铜表法》中就明确规定对公民奢侈及公务人员收受贿赂等行为给予严厉制裁。第9表规定:“经长官委派的陪审员如执行公务时收取贿赂的,处死刑。第10表中的11条就有6条是禁止奢侈的。为更好地维护传统道德,公元前443年设立了监察官(censor),其职责是校正法律所不曾防止的弊端,或过问其他官吏所不能惩处的罪行,其重要职能是公共道德的监察者。
稳定的小农经济是传统道德得以维系和延续的经济基础。在罗马“一个人被称为好农夫即被认为是得到最高的称赞”。在军队中,“最勇敢的人和最坚强的战士都来自农民,他们的称号受到最高的尊重……而从事这种行业的人,也最少受人嫌恶”。这种农本意识,是推动平民与贵族斗争进而进行社会改革的根源和动力,也是传统道德得以维系和延续的经济基础。改革促进了罗马集团内部各阶层的妥协,从而“造成一个井井有条的社会”。小农土地问题的稳定保证了罗马扩张所需的人力、物力支持。农本经济及公民间政治地位的相对平等,形成罗马道德观的认同,加速了人们爱国情感的形成。